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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点公益律师少一点欠钱不还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作者:新闻晨报

      官司打赢,学生拒付律师费用。日前,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招生骗局案”原告代理律师周立太将原告刘波、许国喜等51名学生告上法庭。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仅1996年到2007年,周立太与他的律所就办理了7000多件农民工的案子,周立太的“平民律师”称号可谓名不虚传。可是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周立太,却常常被他服务对象所伤害,大量拖欠律师费的现象让他叫苦不迭,最窘迫的时候,他在重庆和深圳两个分所两个月都发不出工资,欠国家43万元税款没有缴,按揭买的车也因为没钱交款,被担保公司扣了。而他起诉自己委托人欠律师费的诉讼,也并不是第一起,早在2004年,他就曾因为被拒付律师费起诉过农民工。

  虽说律师要匤扶正义,不能完全利字当头,但须知律师是自由职业者,他必须要吃饭,要养活一家人,更需要交纳各种税费,所以,哪怕是最富正义感的律师,除非他腰缠万贯或者另有经济来源,否则是少不了收取律师费,来维持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所以,周立太起诉自己委托人索要律师费的诉讼,是可以理解的,试想,如果任由弱势群体拖欠律师费,那么还会有哪位律师愿意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救济?最终受到的伤害还是弱势群体自身。

  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弱势群体一方的确也有难言之隐。他们普遍经济困顿、社会地位低下、博弈能力差,亟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但同时,诉讼的结果往往并不如意,要求赔偿的数额不到位,或者仅仅弥补损失,有时甚至还遭遇到执行难的问题。他们认为,赔偿弥补自己损失都不够,支付了律师费后就更困难了。此次被周立太起诉的学生代表就说,“读了5年书,本身的花费也有八九万元,现在最高的只赔偿了8万多,再扣除1万多的律师费,所剩不多,这一年来也是白白耗费了”,“我们打官司实际上也是在赔钱”。

  解决律师为弱势群体维权反遭伤害的困境,当然需要从多角度着手。比如,弱势群体本身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与道德意识,不能仅看到律师赚钱的一面,也要看到他们付出劳动以及维权成功的一面;而律师则也应当考虑是否适当降低律师费,并且可以考虑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规定由律师代收执行款并直接从中扣除律费。但我认为更为重要的是,社会应大力发展公益律师。

  我所说的公益律师就是那些专门打公益诉讼,为弱势群体维权,但并不收取当事人费用的律师群体,他们的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一个社会如果有足够多的公益律师,我相信,周立太律师与他的弱势群体当事人围绕着律师费的纠结就恐怕能迎刃而解。周立太作为非公益律师,他可以寻找合适的当事人,即便为弱势群体维权,也可以选择那些能支付得起也愿意支付律师费的当事人。而那些无力支付律师费或者他们所得赔偿可能只够弥补损失的弱势群体,可以不找周立太而选择那些不需要支付律师费的公益律师来帮助维权。

  遗憾的是,我国的公益律师太少。按照“公益律师第一人”郭建梅的说法,真正专职的公益律师,“可能也就十几个或者几十个”。虽说我国在司法系统成立了许多法律援助机构,有一些兼职和专职的律师,但他们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并不服务于民事、行政案件;另外,这些官方机构限于机构性质,“从公益理念、公益律师所应承担的社会职责和使命及平时的工作状态上来看,这些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与真正的公益律师不是同一个概念,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益律师”。

  要解决周立太与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困境,公益律师的发展必须提速。政府要从组织机构上大力扶持,从资金上给予资助,从政策上给予倾斜,特别是拓宽公益律师筹资的渠道;而民间社会更是要大力关注和支持公益律师,对公益律师给予更多的捐助。